香港賽馬推行評分制,大部份賽事為讓磅賽,每匹馬皆由馬會評磅員給予評分,較具實力馬匹需根據評分負較重的負磅,以平衡各駒的取勝機會。每場賽事過後,評磅員會依各馬匹表現加分或減分。
初來港的自購新馬可選擇在新馬班出賽或評52分於第四班起步,而自購馬視乎海外賽績多評第三班或以上(70分以上),每場賽事原則上以1分負1磅計算,現時每場賽事負磅上限為135磅, 下限為115磅, 本地騎師或見習騎師減磅不在此限。
本地自由身騎師或見習騎師可獲得最少減2磅出賽,見習騎師視乎總頭馬成績而獲得相對應的減磅(由5磅至10磅),新馬賽事及主要大賽則為平磅賽,通常四歲或以上雄馬及閹馬負126磅(三歲馬或雌馬可獲減磅)。
香港賽馬按評分分為多個班次,起初分為十班,經過多次調整後,1970年代初減至九班,1976-1977馬季起減至七班,1990-1991馬季起減至六班,直至近年將所有馬分為五班:
以下是2006-07年取消精英班賽事後的評分標準。
| 賽事班次 | 標準評分上限 |
|---|---|
| 第一班 | 120 |
| 第二班 | 100 |
| 第三班 | 80 |
| 第四班 | 60 |
| 第五班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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