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2, 2023

香港賽馬檔位

早期賽馬在起步點並沒有設置閘廂,只以閘網橫越跑道,所有參賽馬由騎師策騎,於閘網後等待司閘員指令閘網打開,後來由於閘網形式較不公平,則改用電動閘廂,在賽事舉行前兩日先舉行抽籤以決定出賽馬匹的檔位,馬報以《排位版》刊出馬匹資料。閘廂置於起步點處,所有參賽馬需先被牽引入閘,把後門關上後,再由司閘員按鈕開啟閘廂起步。現在香港最多出賽馬的數目為14隻。當宣佈出賽馬匹後,如賽駒退出賽事,後備補上馬匹將用回退出馬匹之檔位。

香港賽馬練馬師

職業化前,練馬師的地位並不高,當時名義上只是馬房的頭領,業餘時代並沒有副練馬師,轉職業後才有副練馬師一職。由於六十年代發生毒馬案,1971年馬會展開對賽馬全面改革,實行職業化,大大加強了馬房保安、馬匹健康護理、藥物撿驗、晨操紀錄等各方面,以免毒馬案重現。


練馬師和騎師一樣以每年獲發牌照方式掌控,練馬師不得兼任騎師或馬主。1972-1998年在騎師訓練學校畢業的見習騎師須自行與練馬師簽訂學徒合約,自1999年起開始由馬會決定指派給指定的練馬師,跟隨在馬房學習,見習騎師和練馬師有了所謂師徒的關係。練馬師的聘任權完全由馬會決定,馬會為提高香港賽馬事業的水平,會邀請外國著名練馬師來港開倉:如佐治摩亞、愛倫、大衛希斯、蔡約翰等。本地練馬師則大多數為騎師出身,掛靴後在馬房工作而逐步升至副練馬師, 但亦有冠軍騎師於掛靴後翌季即獲發練馬師牌照, 如鄭棣池 (1976-77)、告東尼 (1996-97) 及韋達 (2019-20) 等。每逢臨近季尾五月左右,馬會的牌照委員會都會就當季練馬師總頭馬成績作整體性評估,而決定來季是否獲續牌。根據馬會規例,除首季獲發牌的練馬師外, 成績達不到馬會最低要求的便要收警告信,之後再有兩次不達標便不獲續牌, 一次前五名成績可抵消一次不合格。現時續牌要求成績為每季16場頭馬/18場頭馬(在從化開倉),其中14場頭馬/16場頭馬(在從化開倉)須為第四班或以上的賽事。不獲續牌或年屆退休的練馬師的空缺,多由副練馬師升上填補。另外,如練馬師年齡達65歲,需規定強制退休。2015年馬會修例,容許在年滿65歲前的三個馬季頭馬或獎金數字均位列首五名者從練至70歲, 受惠於此例之練馬師先後有約翰摩亞、蔡約翰、告東尼及呂健威。2022年7月馬會再次修例,在年滿65歲前的3季曾奪得冠軍者亦可從練至70歲, 2019-20年度冠軍姚本輝因而獲准延長其練馬生涯。年滿70歲而又曾最少2次奪冠者如符合某些條件,可從練至73-75歲。

香港賽馬騎師

1971年以前,在香港策騎的騎師大部份為業餘騎師(如郭子猷、鄭棣池),部份為軍人(如山度士),甚至是馬主本人。1971年香港賽馬轉為職業化後,所有騎師為全職專業騎師,馬會亦開始舉辦騎師訓練學校,培訓本地騎師,首批畢業生包括告東尼、羅國洲等,而亦會以聘約形式聘請外國的騎師策騎,職業化後首批聘請的外籍騎師有:蘭尼、甘保頓、伊諾等。


現時於香港策騎的騎師,以來自外國的外籍騎師為多數,部份由練馬師向馬會提出申請及聘請,一些屬國際著名,如巫斯義、冼毅力等。馬會亦會邀請一些外籍好手來香港客串一段時間,如靳能、蘇銘倫、戴圖理等。一些曾被馬會邀請的好手如:馬佳善、韋達、莫雷拉、潘頓、郭能、田泰安等,因成績出眾而每年皆獲聘任,以至長期在港作賽而視香港為家得而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進行國際賽事期間,也有一些因此短時間來港作賽,如柏兆雷、武豐及岳禮華等。


隨1971年招聘第一期見習騎師學員後,一直培訓香港出身本地騎師,先經基礎訓練成為見習騎師方可出賽。近年見習騎師在香港馬場首次上陣前,已被馬會安排跟隨外地練馬師學習及累積作賽經驗。見習騎師可獲得減磅以補充其騎功的不足,在取得一定場次頭馬(現今是70場)後,便可獲升為正式騎師。近年,由於競爭激烈,華籍騎師的生存空間逐漸減少。不少具實力馬匹及著名馬匹皆由外籍騎師策騎,華籍騎師只剩下一些實力較弱的冷門馬。為讓華籍騎師有更多出賽機會,馬會於2005年11月1日起實施本地騎師減磅新制度,容許華籍騎師負磅減兩磅,最多則減十磅,令部份華籍騎師如賴維銘,鄭雨滇等取得更多頭馬,不少見習騎師如黎海榮、梁家俊、蔡明紹、楊明綸、何澤堯等,經練馬師悉心培訓後也取得好成績。


所有騎師除訪港騎師一旦接受香港賽馬會的聘約後,需要逗留香港,於非賽馬日需要替馬匹操練。如需要在香港以外地區策騎馬匹,需事先向香港賽馬會申請,批准後才能離港策騎。


現時香港賽馬會所屬騎師有以下幾個類別:


馬會騎師:又稱為公司騎師,受聘於香港賽馬會, 並獲馬會提供宿舍。騎師以一季、半季或其他節數之聘約。例如在歐洲平地賽事歇冬時,會有一些歐洲騎師來香港申請短期聘約(包括莫艾誠、巴度、貝諾華、湛明諾、蘇兆輝)。

馬房騎師:由練馬師聘請一名騎師為其馬房服務, 並由練馬師安排住宿; 該名騎師大多數策騎該練馬師馬匹,如需要外借策騎其他練馬師馬匹,將受到條件限制,馬主須支付三倍策騎費。

自由身騎師:由香港賽馬會訓練之騎師於見習騎師畢業的後稱呼,部份騎師可在讓賽中受讓磅。

見習騎師:由香港賽馬會訓練的騎師,如在香港勝出70場或進行第六個馬季將升格為自由身騎師,見習騎師所屬之練馬師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

訪港騎師:由香港賽馬會批准於香港國際騎師錦標賽、香港國際賽事等邀請或策騎海外馬匹,香港馬主也可以在馬匹出賽二級賽或以上及四歲馬賽事向馬會申請騎師於相關賽日訪港。

所有騎師除訪港騎師外,均在馬季結束前檢討騎師表現,然後根據表現決定來季騎師動向。因表現差劣而被淘汰的香港出身騎師,通常會轉往其他馬房當策騎員,或接受訓練以便將來成為練馬師。這些前騎師可在試閘策騎。


香港賽馬會禁止騎師聘用經理人以增加策騎機會。惟獨以外兩個情況例外,包括香港初出道見習騎師以及馬會騎師聘用英語傳譯。

香港賽馬馬主

要在香港擁有馬匹,必須先成為香港賽馬會會員,在入會一段時間後方可申請養馬。由於名額有限,馬會每年進行一次抽籤,中籤者可從外地購入一匹馬運送到香港作賽。擁有現役馬匹的馬主亦可在條件限制下,選擇把現有馬匹退役,另外從外地購入一匹馬替補名額。與其餘地區不同,不得以公司名義擁有馬匹,一名馬主擁有數目有限,避免如其他地方由一個或數個集團壟斷賽馬局面,例如賽馬職業化時代前已當馬主的許世勳,在2018年以馬主身份取得第100場勝利,為目前的香港紀錄。


馬主身份有以下幾種:


個人馬主:由個人所有

合股馬主:由2至4人所擁有一匹賽駒,常見組合為家人、夫婦等。

馬主團體:每個馬主團體需要最少有2名經理人,另外可設有多名成員,每個賽馬團體最多設50人。

練馬師團體:組成馬主團體,並指定由練馬師訓練馬匹,於三個馬季內不可以轉投其他練馬師,只限購入自購馬及拍賣會馬匹,此制度於2006年引入,自2010-11年發出最後一批資格後現已取消,但馬主團體及練馬師仍可使用未用之配額。

競駿會有限公司:香港賽馬會唯一可以有限公司名義註冊的馬主,可自行購入馬匹。

個人馬主最多同時擁有四匹現役馬,連同合股馬主最多可擁有六匹現役賽駒。特殊情況下,當馬主死亡後,會暫由遺產執行人暫時管理,直到完成法律程序為止。

每名馬主均有與別不同的綵衣,讓馬迷以及賽馬工作者識別。但綵衣設計受香港賽馬會限制,圖案及顏色需要跟隨香港賽馬會的指示。例如不能印上英文字母或贊助商等。


香港賽馬會籍

目前有五種會籍:賽馬會員、全費會員、公司會員、競駿會會員和國內會員(北京香港馬會會所),所有會籍需要經多於一名現有會員支持及通過收入和品格審查才能加入, 故有刑事案底者多被拒諸門外。過往曾嚴格要求會員需要於年內超過一半時間逗留在香港,但為了讓北京會所會員申請賽駒,此限制亦告取消。


香港賽馬馬匹

由於香港地方狹小,難以發展配種業。現時在香港服役馬匹全部從外地訓練及運入,通常來自澳洲、新西蘭、英國、法國、愛爾蘭、美國等賽馬及育馬事業成熟的國家。近年則開始從南非、加拿大、阿根廷及日本等地方引入馬匹。香港競賽馬匹退役後,大部份無配種價值,因此大部份香港馬匹為已閹雄馬,即騸馬,因閹割後馬匹較易馴服;雌馬則甚少輸入,不常會出現現役馬中無雌馬的情況,但也有像勝威旺、金德寶等成功例子。極少數在香港作賽而又有好成績的雄馬,退役後會被運往其他國家作為種馬。所有在香港肢役馬匹需要打上烙印以作識別,避免出現『拉錯馬』情況。一旦向香港賽馬會申請退役,在得到接納後,不能再返回香港重新申請,但仍可以「訪港馬匹」名義再次來港參加國際賽事。


過去香港之競賽馬匹由馬會於外國周歲馬拍賣會或經馬販購入,來港後再以抽籤方式編配馬主, 主要有下列兩類:


配售新馬 SG - 由馬會購入的從未出賽馬匹, 在抽籤儀式中隨機抽出馬主, 馬主於遞交申請表時須繳交三萬港元購馬費用,已被自購新馬取代。

高價馬 - 由馬會購入的曾出賽馬匹,在抽籤儀式中隨機抽出馬主, 馬主於遞交申請表時須繳交五萬港元購馬費用, 評磅員按外地賽績將馬匹直接評分編班, 已被自購馬取代。

現時於香港作賽的馬匹,類別一般分為四類, 有意成為馬主之會員須向馬會申請馬匹進口許可證並被抽中:


國際拍賣會新馬 ISG - 自1995年起, 馬會每年會於外地購入一定數量從未出賽的馬匹,再經香港國際馬匹拍賣會出售予馬主的馬匹。

自購馬 PPH (Privately Purchased Horse) - 1979年起, 馬主自行購買於外地曾出賽的馬匹,但受條件限制, 按賽績直接評分編班。

自購新馬 PPG (Privately Purchased Griffins) - 1989年起, 馬主自行購買從未出賽的馬匹。

訪港馬 VS - 非香港練馬師訓練來港參賽的外地馬匹,通常出現於香港國際賽事。前香港受訓賽駒可以此名義再次來港參與國際賽事。

香港賽馬評分制度

香港賽馬推行評分制,大部份賽事為讓磅賽,每匹馬皆由馬會評磅員給予評分,較具實力馬匹需根據評分負較重的負磅,以平衡各駒的取勝機會。每場賽事過後,評磅員會依各馬匹表現加分或減分。


初來港的自購新馬可選擇在新馬班出賽或評52分於第四班起步,而自購馬視乎海外賽績多評第三班或以上(70分以上),每場賽事原則上以1分負1磅計算,現時每場賽事負磅上限為135磅, 下限為115磅, 本地騎師或見習騎師減磅不在此限。


本地自由身騎師或見習騎師可獲得最少減2磅出賽,見習騎師視乎總頭馬成績而獲得相對應的減磅(由5磅至10磅),新馬賽事及主要大賽則為平磅賽,通常四歲或以上雄馬及閹馬負126磅(三歲馬或雌馬可獲減磅)。


香港賽馬按評分分為多個班次,起初分為十班,經過多次調整後,1970年代初減至九班,1976-1977馬季起減至七班,1990-1991馬季起減至六班,直至近年將所有馬分為五班:


以下是2006-07年取消精英班賽事後的評分標準。


賽事班次標準評分上限
第一班120
第二班100
第三班80
第四班60
第五班40